编辑: hyszqmzc | 2019-07-12 |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研究,如发现有遗漏、错误、词语含糊等情 况或其他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澄清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收到投标人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但不涉及问题的由来,并在其认 为有必要时将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是招 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正. 8.2 为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若发现招标文件中含有指定特定的投标 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请及时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 求应以书面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没有提出澄清要求的视为理解并接受. 8.3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澄清要求, 必须最迟在开标截止时间的
15 日前以书 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被受理.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 第9页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以书面形式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 10.2 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