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12 |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 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 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8年10月30 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 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也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
2018 年10 月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 《中国证 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