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2 |
五、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流动人员人事 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积极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纳入 三化 建设之中. 省厅成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见附 件1) ,统筹领导全省活动开展.市、县(市、区)两级也要相应 成立工作机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争取有关部 门和领导的重视支持,落实系统建设资金,将系统运行和维护费 ―
9 ― 用纳入年度预算,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有 序开展、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工作联系人:张於光、宋茂晋 联系
电话:0531-
81850345、
88923656、88551455(传真)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2. 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操作手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 年3月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10 ― 附件
1 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赵振国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高德敬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永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 成员:崔永民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信息处处长 贺广彪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处长 王朝印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 调研员 张於光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 副处长 支富华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 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 处承担相关工作,贺广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
11 ― 附件
2 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 操作手册 目录
1、适用范围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3、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5、档案接收与转递
6、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归档
7、档案整理
8、档案保管与保护
9、档案利用服务
10、数据统计
11、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
12、服务改进 ―
12 ―
1、适用范围 本手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材料归档、查(借) 阅、整理、出具证明、数据统计、管理服务信息化、保管保护、 转出等业务的内容、流程及要求. 本手册适用于山东省省、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业务.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辞职辞退、 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
未 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自费出国留学及其 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 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 化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 3.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以下简称档案) 具体由县级以上 (含 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 权的单位管理. 3.2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 等信息予以公示. 3.3 参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规定, 合理配置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