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12

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

六、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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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商业模式 参照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中建筑能耗系 统节能产品及服务提供商,以中央空调冷热源节能控制技术为核心,运用自主研发的节能系统、服务平 台和能源站,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产品销售及安装工程模式,为单体建筑和群体建筑的用能单位提 供建筑能耗状态的检测、诊断和评价、节能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服务,为用能单 位达到节能、降成本的目的.同时,为地方政府以及建筑能耗监管或服务的相关部门提供有力的监管工 具,助力政府节能减排目标实施.公司通过销售人员以项目为单位开拓业务,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节能 软硬件产品及配套设备销售及安装收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收益分成收入、合同能源管理能耗托管收入 和节能技术咨询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项目直销模式实现销售,未采用经销模式.根据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直销模 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销售人员以项目为单位寻找业务机会,通过行业协会、政府管理部门、网络平 台、参加展会以及招投标方式,搜集高耗能大型公共建筑的相关信息,直接与设计单位、用能单位、能 源服务公司或政府监管部门等终端用户开展销售推广工作,并与终端用户签订销售合同,提供节能产品 销售及安装、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咨询服务;

一种是总承包方或 OEM 厂商获取市场合作机会后购 买公司节能产品和服务用于明确的终端用户,总承包方或 OEM 厂商与终端用户签订节能产品或服务的 销售合同,再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单独或与总承包商或 OEM 厂商共同为终端用户提供节能产品 销售及安装、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咨询服务.这两种业务方式下的项目实施流程相同,均以验收报 告作为项目完成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未至半年报披露日之间,公司商业模式末发生变化. 商业模式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财务运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22.01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696.38 万元相比增长了 61.12%;

实现 净利润为 279.49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90.10 万元相比增长了 196.34%.

1、营业收入上升的主要原因:2016 年公司开始从事能源托管运营服务,在2016 年签定了上海绿地 项目和

2017 年时签定了章丘人民医院及宽沟会议中心三个能源托管合同,其中:上海绿地项目年合同 额264 万元,章丘人民医院合同额

660 万元,宽沟会议中心年合同额 1468.39 万元,因此收入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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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能源托管类项目每期有稳定的销售收入,而成本都在以前度年投入较多, 导致本期比上年同期利润上升.

二、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 3,294,109.72 元;

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是 21,953,193.28 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是 18,659,083.56 元.较上年同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0,208,103.13 元增加了 11,745,090.15 元,较上年同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3,117,478.60 元增加 了5,541,604.96 元,从而导致经营流量净额长了 6,203,485.19 元,由于营业收入增长而导致经营现 金流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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