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3 |
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 )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 ),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润德 或 公司 )就其股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事宜已经召开了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并通过了相关决议.
金润德就其股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 行股份公开转让事宜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江海证券 或 我公司 ) 提交了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以下简称 调查指引 ), 我公司对金润德的公司业务、公司财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 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 对金润德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 让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江海证券推荐金润德股份公开转让的项目小组(以下简称 项目小组 )根据《调查指引》的要求,对金润德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基 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 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通过与金润德管理层,包括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员工进行了交谈;
并同公司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会计师和山东康桥(北京)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进行了交流;
查 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 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文件、纳税凭证、 重大业务合同等;
调查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 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对金润德公司业务、财务、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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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核意见 我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于2016年4月7日至4月14日对山东金润德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备案 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 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了内核会议. 内核小组现有7名成员, 参加此次内核会议的7名内核成员为: 葛新、 陈慧波、 史青筠、 刘鹏 (内核专员) 、 王迪(律师)、吴英文(行业分析师)、张泽伟(注册会计师). 上述内核成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
不存在担任项目小 组成员的情形;
不存在持有拟推荐公司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 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对内核 机构审核的要求,内核成员经审核讨论,对金润德本次挂牌公开转让出具如下的 审核意见:
(一)我公司内核小组按照《调查指引》的要求对项目小组制作的《山东金 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对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查核实.内核小组认为项目小组已按照《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实地 考察、资料核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