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13 |
1 ? 独家购股权协议 ? 共计
16 页 ?
2 ? 股权质押协议 ? 共计
18 页 ?
3 ? 管理与运营协议 ? 共计
17 页 ?
4 ? 授权委托协议 ? 共计
14 页 ?
5 ? 独家技术服务协议 ? 共计
11 页 ?
6 ? 独家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 共计
13 页 ?
7 ? 股东确认及承诺函-?\ 共计
2 页 ?
8 ? 配偶同意函 ? 共计
2 页 ? 关于北京知行锐景科技有限公司 之 独家购股权协议 2015-年7月3日本《独家购股权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 )由以下各方于2015年7月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
以下简 称 中国 )北京市签署: 甲方:北京橙三角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 业,其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450289124,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翠微 路2号院1幢4层4098号,其法定代表人为刘小东;
乙方: 北京知行锐景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 任公司,其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17860336,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海淀大街3号(11-2号地)
7、
8、9层,其法定代表人为刘小东.
丙方:郭江,中国公民,其身份证号为:150102197301063033,其住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万泉新新家园20号楼1门101;
丁方:刘小东,中国公民,其身份证号为:150102197303162019,其住址为:北京市 昌平区陈家营西路招商嘉铭珑原小区六号楼二单元102室. 在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统称为 各方 ,各自被称为 一方 .丙方和丁方 单独称为一名 股东 ,合称为 股东 . 鉴于:
1 股东为乙方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依法合计持有乙方100%的股权(本协议签署 之日乙方的股东名册见本协议 附件一 );
2 股东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共同及个别地、不可撤销地且无任何 附加条件地授予甲方一项购买其所持有的乙方全部或部分股权 (以下简称 标的 股权 )的独家选择权(以下简称 独家购股权 ),甲方亦愿意接受此独家购股 权. 根据该等独家购股权, 在中国法律允许的前提下, 股东应根据甲方的要求, 将标的股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转让给甲方和/或其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以下简称 被 指定方 )持有. 为此,各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并经各公司内部合法有效批准,达成 并签署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应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 指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或其它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 文件, 包括其不时的修改、 修正、 补充、 解释或重新制定. 标的股权 指 股东持有的乙方全部或部分股权 (本协 议签署之日乙方的股权结构见本协议 附件一 ). 独家购股权 指 股东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 款,共同及个别地、不可撤销地且无任 何附加条件地授予甲方一项购买其所 持有的标的股权的独家选择权. 行权 指 甲方行使其独家购股权. 被指定方 指 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本协议所称的 第三人 指个人、公司、合营企业、合伙、企业、信托或非公司组织. 拟受让股权 指 甲方在行权时,根据本协议第 3.1 款的 规定,有权要求股东向其或其指定的人 转让的乙方的股权,其数量可以为标的 股权的全部或者部分,具体数额由甲方 根据届时中国法律的规定及其自身的 商业考虑而自由酌定. 担保权益 指 包括担保、抵押、第三方权利或权益、 股票期权、购买权、优先受让权、抵消 权、所有权留置或其他担保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