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3 |
1、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意外伤残保险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 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见8.8)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
(4)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民生附加如意随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4页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
(5) 相关机构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 和资料.
2、如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3 欠款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返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本附加合同有借款、欠交保险费,则本 公司扣除未清偿的借款及应付利息(见8.9) 、欠交的保险费后给付. 3.4 诉讼时效 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q 如何交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付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与主险合同相同,且须与主险合同同时交付保险费,本附加合同 保险费不能单独交付.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本公 司咨询. 5.2 自动垫交 主险合同进行保费自动垫交时,本附加合同应同时进行保费自动垫交.本附加合同不能单独进 行保费自动垫交. 5.3 保险单借款 您对主险合同申请保险单借款时,本附加合同应同时进行保险单借款,借款比例和利息计算方 式与主险合同一致.您不能单独对本附加合同进行保险单借款.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您解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险 您在犹豫期后, 可以书面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起, 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您解除本附加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本公司自收到上述证明和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您解除本附加合 同须同时解除主险合同.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解除合同后,受益人不能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申请给付保险金. 其他需要您关注的事项 民生附加如意随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5页7.1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投保范围与主险合同相同. 7.2 合同效力 本附加合同的效力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自动终止:
1、 主险合同期满或终止;
2、 本附加合同期满;
3、 出现主险合同或本附加合同内的其它约定终止情况. 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后,除另有规定外,我们不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释义 8.1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 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8.2 意外事故 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的、剧烈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8.3 《人身保险伤残 评定标准及代码》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JR/T 0083-2013)是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 技术委员会制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 行业标准. 8.4 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 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 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8.5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 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或呼气酒精含量达到或 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 醉酒后驾驶. 8.6 无合法有效驾驶 证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没有取得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