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13 |
1324 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 相关事项, 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 (3)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规定解散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破产申请的情形.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二)款和《基本标准指 引》第二条关于公司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的规定.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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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 《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 等规定建立了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 制定了 《公司章程》 、 相关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 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 计核算;
公司的三会一层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 内公司治理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讨论和评估.具体详见《法律意见书》 十
四、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部分所述.
2、合法规范经营 (1)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公司的确认,在报告期内,除《法律意见 书》 十
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部分已披露的相 关情形外,公司在其他方面均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最近二十四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情形.具体详见《法律意见书》 十
六、公司的税务 、 十
七、公司的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等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和 十
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部分所述. (2)根据《审计报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及其户籍所在地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在报告 期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 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的情形.具体详见《法律意见书》 十
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部分所述. (3)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并经查询中国 证监会网站公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 任职资格和义务, 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具体详见《法律意见书》 十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变化 和 十
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部分所述. (4)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的确认,报告期内不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具体详见《法律 意见书》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和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部分所述. 法律意见书
11 (5)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的确认,公司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 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三)款和《基本标准指 引》第三条关于公司 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的规定.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