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13

供热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于

2005 年7月17 日注册成立,公司股东为国 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股份比例均为 50%. 从事火力发电、 供热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目前公司在册职工

213 人.拥有在建项目 一个,筹建项目一个.其中,在建的天津东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为 2*330MW 燃 煤供热机组.现#1 机组于

2009 年8月12 日、#2 机组于

2009 年11 月30 日顺利 竣工投产.

2、关联关系

6 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国电电力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 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 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关联交易执行双方协商定价原则, 即依照历年来重点电煤用户统一指导 价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国电电力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 司被列入公司重点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本公司作为煤炭生产企业,根据煤炭 销售计划向其供应发电用煤.上述关联交易执行电煤统一指导价定价原则,没有 损害本公司利益.

三、审议程序

(一) 、与平煤集团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1、2010 年4月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煤炭代销协议》 、 《物资采购协议》 、 《设备租赁协议》 、 《综合服务协议》 .在对 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继文先生、张志先生、刘欣生先 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 郭晓川先生、 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2010 年4月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0 年预计与平煤集团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继文先生、张 志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 海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此7议案通过.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其交易价格是公允的,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程序是合法 的,此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行为符 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合法有效.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上关联交易尚须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的投票权.

5、上述交易属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与国电集团下属电厂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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