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13 |
32 象皮病
7 多个肢体缺失
33 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34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9 良性脑肿瘤
35 疯牛病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36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37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12 深度昏迷
38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13 双耳失聪
39 严重克隆病
14 双目失明
40 肾髓质囊性病
15 瘫痪
41 严重冠心病
16 心脏瓣膜手术
42 主动脉夹层瘤 15-3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43 胰腺移植
18 严重脑损伤
44 肺源性心脏病
19 严重帕金森病
45 坏死性筋膜炎
20 严重Ⅲ度烧伤
46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47 脊髓灰质炎导致的永久性肢体瘫痪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48 严重川崎病导致的冠状动脉瘤
23 语言能力丧失
49 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50 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后,我们保障的重大疾病如下所 示:
1 恶性肿瘤
25 主动脉手术
2 急性心肌梗塞
26 植物人状态
3 脑中风后遗症
27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28 埃博拉病毒感染
5 冠状动脉搭桥术
29 严重的心肌炎 (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0 重症肌无力
6 终末期肾病
31 系统性硬皮病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32 象皮病
7 多个肢体缺失
33 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34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9 良性脑肿瘤
35 疯牛病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36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37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12 深度昏迷
38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13 双耳失聪
39 严重克隆病
14 双目失明
40 肾髓质囊性病
15 瘫痪
41 严重冠心病
16 心脏瓣膜手术
42 主动脉夹层瘤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43 胰腺移植
18 严重脑损伤
44 肺源性心脏病
19 严重帕金森病
45 坏死性筋膜炎
20 严重Ⅲ度烧伤
46 多发性硬化导致的神经系统功能永久性损害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47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48 终末期肺病
23 语言能力丧失
49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50 系统性红斑狼疮 3.2 重大疾病的 定义 以上各种重大疾病须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且符合以下定义: 3.2.1
45 种重大疾 病定义 前25 种重大疾病定义完全采用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 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其他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 3.2.1.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 管、 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15-4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