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13 |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 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 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凡认购、 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 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 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 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I 嘉兴市文化名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
2012 年嘉兴市文化名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
12 嘉名城债 ) . 二 发行总额 人民币
7 亿元整. 三 债券期限
7 年期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4、
5、
6、7 年末分别按照 20%、20%、20%、20%和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票面利率为 8.16% (该利率根据 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2.94%确定, Shibor基准利率 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 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 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5.22%,基准利率保留两 位小数, 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 票面利率 五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六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 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七 发行对象 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 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者除外. 八 信用级别 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 经鹏元资信评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九 债券担保 司提供全额无 本期债券由嘉兴市社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2 年3月8日. II 嘉兴市文化名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一 发行期限 即自发行首日起至
2012 年3月14 日止. III 嘉兴市文化名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V 目录释义1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