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7-14

(三) 本次配套融资安排

1、拟配套融资规模上限:本次拟配套融资的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

2、定价基准日:重庆钢铁审议本次重组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3、配套融资的股份定价方式:重庆钢铁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资金的发行价格按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 A 股交易总额除以 A 股交易总量计算的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2.83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 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来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做相应调整, 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则为准.

4、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自然人及其他符合公司认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但特定投资者将不得包含符合联 ? 6? ? ? 交所主板上市规则定义的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本公司亦将控制向单个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的数量, 确保任何特定投资者均不会在发行完成后成为联交所主板上市 规则定义的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5、锁定期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钢铁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发行股份 自发行结束起十二个月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 环保搬迁导致的经营损失的补偿 本公司在环保搬迁过程中,除固定资产减损外,还承担了一定的经营损失. 由于本次环保搬迁具有一定的政府主导性, 因此重钢集团正在积极协助本公司与 重庆市政府沟通,为本公司争取适当的政府补贴.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就有 关政府补贴的事项,重钢集团仍在与政府积极沟通协商过程中.重钢集团已向本 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A 股 类别股东会和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

3 个月内,为本公司争取到不少于

15 亿元的政府现金补贴;

若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和 H 股类别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后

3 个月内, 本公司未能收到前述政 府现金补贴或实际获得的政府现金补贴少于

15 亿元,则重钢集团将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和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6 个月内向本公司予以补足. 上述政府补贴的具体金额以及具体收到时间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307 号) , ? 7? ? ? 截至

2012 年3月31 日, 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818,704.23 万元, 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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