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4 |
100 江苏荣鑫伟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荣鑫伟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的回复 主办券商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
2 /
100 关于江苏荣鑫伟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 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
2017 年7月28 日收到贵公司出具的 《关于江苏荣鑫伟 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 .
江苏荣鑫伟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鑫伟 业 、 公司 )会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 以及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律师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会计师 )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 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向贵公司提交《关于江苏荣鑫伟 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以 下简称 本反馈回复 ) . 现就反馈意见述及的问题,向贵公司具体回复如下(除非另有指 明,本回复说明中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
3 /
100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若存在, 请公司披露资 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 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 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 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彭菲菲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 体如下:
2015 年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拆出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盐城中荣巨鑫建筑材料有限 公司 - 600,000.00 5,200,000.00 -4,600,000.00 江苏中荣海运有限公司 - 2,800,000.00 2,600,000.00 200,000.00 彭菲菲 24,000,000.00 - - 24,000,000.00 合计 24,000,000.00 3,400,000.00 7,800,000.00 19,600,000.00
2016 年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单位:元4/100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拆出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盐城中荣巨鑫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 -4,600,000.00 40,700,000.00 32,600,000.00 3,500,000.00 江苏中荣海运有限公司 200,000.00 11,300,000.00 11,450,000.00 50,000.00 彭菲菲 24,000,000.00 800,000.00 24,800,000.00 - 合计 19,600,000.00 52,800,000.00 68,850,000.00 3,550,000.00
2017 年1月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拆出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盐城中荣巨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500,000.00 - 3,500,000.00 - 江苏中荣海运有限公司 50,000.00 40,000.00 90,000.00 - 彭菲菲 - 32,400,000.00 32,400,000.00 - 合计 3,550,000.00 32,440,000.00 35,990,000.00 -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
第四节公司财务 之
四、关 联交易 之
(二)关联交易 之
2、偶发性关联交易 之 (2)关 联方资金拆入和拆出情况 中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公司报告期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彭菲菲无息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2013 年末应收彭菲菲往来款余额为
2440 万元,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