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14 |
2016 -
12 -
30 发布
2017 -
01 -
30 实施 安徽 省质量技 术 监督 局发布附件1 DB34/T 2751―2016 I 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钢集团马鞍 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多志、汪黎明、陈健、余向东、华绍广、丁伯埙、邱光文、倪松涛、高峰、 李波、黄元、王庆贵. DB34/T 2751―2016
1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基本要求,及对其职业健康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及对其职业健康工作进行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04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人单位 employing unit 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 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 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3.2 职业病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3 职业病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s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中所列危害因素以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有职业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 的危害因素. DB34/T 2751―2016
2 3.4 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OELs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 平,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 类. 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限值和最高容许限值. 3.5 职业病防护设施 facility for control occupational hazard 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 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 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6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pre-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 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方面的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3.7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ffect-assessment for control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在竣工验收前, 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 果等做出的综合评价. 3.8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status quo 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劳动者接触水平、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以及防护效果、 劳 动者的健康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 3.9 应急救援设施 first-aid facility 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 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 3.10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Acute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劳动者在各种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伤害或死亡事故. 3.11 物质安全数据说明书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DB34/T 275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