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14 |
二、 坚持源头管控, 提高煤矿 安全总体水平
8、 严格安全准入.落实 《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 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国办 发〔2013〕
99 号) 要求, 停止核准 新建生产能力低于
30 万吨/年的 矿井和低于
90 万吨/年的煤与瓦 斯突出矿井, 严格控制煤与瓦斯 突出、 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煤矿 的安全核准, 加强对新建、 改扩 建项目的检查指导. (监察司负 责)
9、 严格许可审批.制定并执 行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 验收监督核查办法》 , 加强对办矿 主体管理层资格能力的审核, 不 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通过;
兼并 重组和整合技改不到位的矿井不 得生产. (监察司负责)
10、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 证管理.严格现场监督核查, 做 到一证一系统.坚持动态管理, 达不到安全条件的、 到期未申请 延期的,及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监察司负责)
11、 加快淘汰落后小煤矿. 以贵州、 黑龙江、 湖南、 云南、 重庆、 湖北等省份为重点, 充分利用 市场倒逼机制, 引导鼓励落后小 煤矿加快淘汰和关闭退出,
2015 年力争关闭和淘汰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的小煤矿
1000 处以上, 全 国煤矿数量控制在
1 万处以内. (监察司负责)
三、 强化瓦斯综合治理, 防范 遏制重特大事故
12、 落实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出台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专项规定, 深入落实 两个四位一 体 综合防突措施和保护层开采、 区域预抽、 揭煤管理等防范措施, 推进瓦斯抽采达标. (技装司负 责, 其他司室配合)
13、 狠抓煤矿安全监测监控 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 行的煤矿, 一律停产整顿.开展 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调研, 推 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 推广使用 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 (技装司 负责, 其他司室配合)
14、 严格瓦斯零超限目标管 理.赋予和落实调度员、 瓦检员、 班组长等紧急情况停电撤人权 力, 落实瓦斯超限必须停电、 撤人、 停产分析整改、 追究责任等
4 项制度. (技装司负责, 其他司室 配合)
15、 切实推进瓦斯抽采.支 持河南省煤矿瓦斯治理 先抽后 建 示范区建设, 积极推进煤与瓦 斯突出和高瓦斯矿井 先抽后建 .督促生产矿井合理安排抽 掘采接续, 做到 先抽后布置 、 先抽后掘 、 先抽后采 . (技装 司负责, 其他司室配合)
16、 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治理力度.每个煤矿的老空区积 水都要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
开 采区域内地质资料达不到勘探要 求的矿井, 不得继续建设和生产;
督促整合技改小煤矿严格执行有 掘必探, 小煤矿集中的矿区要组 织进行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严 厉打击探放水造假行为, 发生透 水事故倒查勘探责任. (调查司、 技装司负责)
四、 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17、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行动.认真学习借鉴河北唐山、 山西大同的试点经验, 按照 无盲 区、 全覆盖、 零容忍 的要求, 盯紧 瓦斯、 火灾、 水害、 煤尘、 冲击地压 等灾害严重矿井, 查大系统、 治大 隐患、 防大事故. (监察司负责, 其 他司室配合)
18、 加大重大隐患处罚力度.修改完善重大隐患判定标 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 要 责令停产整改并严厉处罚, 同时 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 人的责任. (行管司负责, 其他司 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