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4 |
七、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 业发展通道要求, 从事工程技术或技术辅助工作且符合工程系列 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
3 ― 职称评审.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对应申报初级、 中级、 高级职 称, 须填写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附件3) .用 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本着 "评以致用、 评用结合" 的原则, 根据实 际工作需要和个人职业发展需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八、 从今年开始, 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 建部门由省人社厅调整为省教育厅, 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 审委员会组建部门由省统计局调整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全 省翻译系列中、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委托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 局组织实施.今年翻译系列职称评审按照 《关于开展
2018 年全 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外文职改字 〔2018〕
79 号, 官网: http://www.cipg.org.cn/) 有关要求执行.
九、 从今年开始,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等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和脱贫攻坚行动中被单位选派到基层开展技术推广、 项目帮扶和 指导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年度单独核定高级职称指标 (不占 用人单位指标) , 按规定程序单独组织评审;
对工作成效特别显著 的, 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各地各部门将 参评人员汇总表 (附件4) 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人社厅事业处.
十、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 在我省农垦、 森工行业体制改革 中, 涉及农垦、 森工承担办社会职能向地方政府移交全部完成前, 今年继续由省农垦总局、 省森工总局承担原有职称评审工作, 相 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按原渠道申报参加评审.年度评审期间, 因 党政机构改革涉及评委会组建部门职能调整的, 评审工作相应划 ―
4 ― 转, 并落实责任, 明确责任人, 确保年度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十
一、 严格执行申报材料和学术造假 "一票否决" .对学历、 经历、 岗位聘用、 申报渠道、 业绩成果、 能力水平等申报材料造假 抄袭的, 一律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对通过弄虚作假、 暗箱操作等违 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 一律予以撤销.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要 认真落实推荐要求、 履行推荐程序, 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 推荐 程序公开、 推荐结果公开、 聘用岗位公开、 评审结果公开制度, 公平、 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违规推荐的要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 责任. 十
二、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全国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 职称评 审信息向省级层面归集, 2019年底前实现部省全面对接, 各层级 职称评审系统互联互通的工作要求, 全省初、 中、 高级职称认定、 评审、 自评直聘、 自主评审、 联合评审、 委托评审等所有职称信息 均应逐步归集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职称管理平台" . 今年的中、 高级职称评审及自评直聘、 自主评审、 联合评审工作, 原则上都要通过 "管理平台" 组织实施, 暂不具备条件的, 须经同 意后, 将评审结果相关信息录入平台. 职称评审具体信息录入、 审核、 上报和接收, 均须通过平台办 理.所有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均在网络平台填报, 自行下载打 印.部门用户版本IP地址: http://60.219.211.87:8888, 个人用户版 本IP 地址: 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 平台技术咨询电 话: 0451-58976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