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14 |
2018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 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各大企 业: 为认真做好
2018 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鲁 人社字〔2018〕204 号) 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滨办发〔2018〕8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 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高级各系列申报时间由各高评委办事机构确定;
中级各系列 申报截止时间为
9 月30 日;
初级各系列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县区人 社局和市直各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确定.
请各单位及时登陆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查询各评委会通知(http://124.128.251.110:8185/).
(二)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按照单位 隶属层级关系逐级呈报相应评委会. 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查、整理、分析、 汇总工作(向省高评委呈报的申报材料,由市人社局授权的市直 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受理、审查、整理、汇总,经市人 社局审核同意后呈报省高评委) . 将申报材料分类汇总, 制定 《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并在评审会议召开
10 日前连同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备选人员情 况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情况表》一并 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认真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受理及假材料查 处情况,专业能力测评办法,评审委员会组建意见,评审工作程 序和评审监督机制等. 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向市人社局呈报评审材料前必须对申报人 员评审依据学历、职称证书、聘文(聘书)、奖励、论文、成果 等上报材料逐一进行核实,并就查验情况和假材料查处情况形成 报告,经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连同当年度评审 材料一并呈报. 向省高评委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市人社局会 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呈报;
向市高评委和中评委推 荐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县区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负责呈报,市直单位的由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 责呈报.凡未经各级人社部门及主管部门(单位)人事机构审核 盖章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评审时间 1.各中初级评委会请于
11 月底前完成评审,12 月底前完成 审核、备案工作. 2.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有关要求部署开展. 3.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和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 待考试成绩公布后由高评委办事机构另行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标准条件在 山东省专 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发布,并按照新条件执行;
标准条件 未修订完成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 按照 《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鲁人社发〔2016〕22 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中,取得高级 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 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