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14 |
1、转让标的:润唐电器 100%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确定: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评报字[2014] 第125 号"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润唐智能生活电 器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 年7月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 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所述标的全部资产评估值 3,724.43 万元为依据,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标的资产全部股权作价为人民币 55,000,000 元.
3、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60%作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即人民币 叁仟叁佰万圆整(RMB 33,000,000 元)付至转让方指定的帐户;
在完成对本协议所涉目标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40%作为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圆整(RMB22,000,000 元)付至转让 方指定的帐户.
4、协议签署时间:2014年9月16日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评报字[2014]第125 号"《深圳市英 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润唐智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 年7月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所 述标的全部资产评估值 3,724.43 万元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全部股权 作价为人民币 55,000,000 元人民币.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人郑汉辉先生、 胡庆周先生和古远东先生共同承接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行为是基 于其对公司和公司子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利润 率和流动资金使用效率,且本次交易经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虽未完整 披露交易对象信息,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充审议出售润唐电器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 公平、 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补充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将该议案补充完整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 披露义务.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交易有利 于公司资产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其他说明 针对公司此次补充确认出售润唐电器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在股份转让交 易发生以及后续资金转让时,公司未能获知该信息,导致该交易虽然按照关联交易审批 及披露,但未完整披露交易对象,造成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致 以诚挚的歉意. 后续公司将召集公司董监高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 深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认识理解,熟悉关联交易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披露义 务,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