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15 |
2 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喻丽丽 曾万辉 饶先宏 田立松 伍志英 余小游 赖湘军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2 月26 日3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0,596,174 股
2、发行价格:35.5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087,999,947.4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079,667,464.48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30,596,174 股,将于
2018 年12 月28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和湖南高新纵横共
2 名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 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12 月28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8 年12 月28 日 (即上市日) ,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4 目录特别提示.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3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3 释义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8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9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6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8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18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20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5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2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25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2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26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7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28
一、保荐承销协议主要内容.28
二、上市推荐意见.28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29
第八节 中介机构声明.30
第九节 备查文件.34
一、备查文件目录.34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35
5 释义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 市公司、景嘉微 指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景嘉微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不超 过54,161,820 股普通股股票之行为. 本报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指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高新纵横 指 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 指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天职国际、审计机构、验资 机构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