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5 |
4 ― 内,学校和医院自主确定专业技术、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 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市属三甲医院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继续实行 审批制动态管理.对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血站、疾病控制中 心、紧急医疗救援、传染病等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实行严格的 审批制;
中小学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实际需求,动态 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编制, 原则上 1-2 年动态调整
1 次学校编制,根据在籍学生的实际人数、师生比情况动态调 整、配备教师,提高编制资源利用率. (1)盘活存量,增加教育编制供给.市委编委办要按照 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严控总量的同时,盘活市本级事 业编制存量,确保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编制按标准逐步配备到 位;
学校要强化内部管理,充分挖掘内部现有编制潜力,优 化专职教师、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和职员结构,部分教学辅 助岗位和安保、水电、绿化等后勤服务实行购买服务或社会 化的方式解决. (2)建立人岗适度分离管理制度.推动市属学校和医疗 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基层和一线单位,编制和行 政关系等仍保留在原单位,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的地方 设置特殊岗位,实行服务年限制度,一般为
1 年以上,服务 期内由所服务单位管理和考核.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方 面根据人社部门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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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人事管理方式 1.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人员的流动调配.对取得硕士研 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事业单 位在职在编人员、省级及以上(含省外相同层次)医院、学 校流动到我市工作的相同性质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用 人单位研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办理人员调配手续;
其他人员的流动调配,按照《中 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 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试行) 〉 的通知》 (曲办字〔2017〕42 号)执行. 2.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管理的人员.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管理的人员,须要坚持党委政府宏观 管理和事业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用 人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 自行编制招聘方案及计划,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自行组织实施;
招聘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可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 进行招聘. 3.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成熟的公立医院和学校,可申请成立初级、 中级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4.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用人单 ―
6 ― 位在市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用人总量范围内,按照国 家、省现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政策规定,坚持按需设岗、 精简高效、兼顾现状、注重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做好本单 位岗位设置工作.制定统一和规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完善申报及核准、组织实施、岗位审核认定等程序.进一步 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在岗位设置方案的核 准、组织实施及岗位审核认定中,坚持严控比例,严格按政 策和程序办理,确保岗位设置方案可行、结构比例合理. 岗位聘用工作应根据 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 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种岗位的聘用,除具备国家、 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在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按照 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人员总量管理内人员的绩效工资 分配.按照市委相关文件规定,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要认真 统计落实本单位的收入和成本,如实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 单位当年度总收入,并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可分配的资金总 量提出可行的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报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奖 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切实落实好内部分配制度. 6.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人员总量外的人员培养使用.市 属公立医院和学校自主管理、培养、使用人员总量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