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5 |
2014 年1月8日总目100- 海事处分目000 运作开支总目92- 律政司分目000 运作开支总目158- 政府总部:运输及房屋局(运 输科)分目000 运作开支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提出下述建议,以便推展海事处制度改革和与海事相关的修例工作-海事处(a) 由2014 年2月起至2016 年5月31 日止,在海事处开设下述3个首长级编外职位-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3点)(158,850 元至173,350 元)1个高级首席行政主任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2点)(136,550 元至149,350 元)1个海事处助理处长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2点)(136,550 元至149,350 元);
以及EC(2013-14)13 第2页(b) 把总目100 在2013-14 年度常额编制内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12,480,540 元,即由461,070,000 元增至473,550,540 元.
律政司(c) 由2014 年2月起至2016 年5月31 日止,在律政司开设下述1个首长级编外职位-1个副首席政府律师职位(首 长级(律 政人员)薪 级第2点)(136,550 元至149,350 元);
以及(d) 把总目92 在2013-14 年度常额编制内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8,089,560 元,即由582,052,000 元增至590,141,560 元.运输及房屋局(运 输科)(e) 把总目158 在2013-14 年度常额编制内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753,720 元,即由77,568,000 元增至78,321,720 元. 问题我们必须加强海事处的首长级职系架构及人员编制,以支援海事处改革执行小组致力提升海上安全、强化部门内部管治和跟进海事处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下 称「 督导委员会」)的建议.我们也须加强律政司法律草拟科的首长级人员及人手支援,以领导1个法律小组,为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和海事处提供所需法律支援,以推展尚待处理的海事相关修例工作.就次项目的而言,我 们也须为运输及房屋局(运 输科)提供额外的人手支援.EC(2013-14)13 第3页建议2. 我们建议-(a) 由2014 年2月起至2016 年5月31 日止,在海事处开设3个首长级编外职位,分别为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3点)、1 个高级首席行政主任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2点)和1个海事处助理处长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2点);
以 及把总目100 在2013-14 年度常额编制内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12,480,540 元,即由461,070,000 元增至473,550,540 元,以开设20 个有时限的非首长级职位;
(b) 由2014 年2月起至2016 年5月31 日止,在律政司开设1个副首席政府律师(首 长级(律 政人员)薪 级第2点)的 首长级编外职位;
以及把总目92 在2013-14 年度常额编制内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8,089,560 元,即由582,052,000 元增至590,141,560 元,以开设12 个有时限的非首长级职位;
以及(c) 把总目158 在2013-14 年度常额编制内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753,720 元,即由77,568,000 元增至78,321,720 元,以在运输及房屋局(运 输科)开 设1个有时限的非首长级职位.理由海事处改革执行小组设立专责执行小组的需要3.
2012 年10 月1日两艘船只在南丫岛附近相撞后,行政长官随即委任调查委员会以提出建议.我们在2013 年5月成立督导委员会跟进该等建议后,认为有必要开设专责职位以在海事处成立执行小组,以配合和支援督导委员会的工作,并协助海事处处长跟进督导委员会的建议.参照督导委员会的意见,制度检讨将集中在三方面,即(i)安全标准和作业方式等运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