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5 |
143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 45.
5 环保投 资占总 投资比 例22.75%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9 年4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建设项目的由来 随着绵阳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及工业、民用建筑等建设数量快速增 长,特别是绵阳及周边高速、城际快铁的快速发展,而作为重要工程原料的砂石料目前 尚无有效替代品,其需求量剧增. 因此,三台县景福镇大石头加工店拟投资
200 万元建设 砂石加工生产项目 .项 目利用租赁的土地生产砂石料,项目原料来源于三台、盐亭等地房地产开发、河道整治 等工程开挖的土石方料.项目不进行砂石料开采,厂区建设一条砂石生产线,将外购的 原料进行破碎、筛分后生产为可供直接使用的不同粒径的砂石料产品.项目年产砂石料
2 万m3 ,其中机制砂
1 万m3 ,碎石
1 万m3 .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 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三台县景福镇大石头加工店的 砂石加工生产项目 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的要求》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该项目属于 四十
五、非金 属矿采选业 中的
137、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 中的 其他 ,根据要求,该项目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三台县景福镇大石头加工店委托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承 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任务后,立即组织环评技术人员对该 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和项目周边环境的调查. 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 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上级部门决策.
2、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砂石加工项目,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 (2013 年5月实施)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 与淘汰类,按照国务院国发[2005]40 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属于允许类.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3、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3.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 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 1)生态保护红线
2018 年7月20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川府发 〔2018〕
24 号)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 14.80 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 30.45%,涵 盖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 化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 护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湿地公园的 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 心区等法定保护区域,以及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雪 山冰川、高原冻土、重要水生生境、特大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各类保护地.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山高原、川西南山地和盆周山地.根据方案 及四川省生态红线分布图, 绵阳市涉及的生态红线区主要有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