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16 |
(四)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审计部门出具的有关扶贫资金审计报告;
财政部 门、扶贫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出具的有关扶贫资金检查报告.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 扶贫开发成果、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情 况. 第八条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依据考评及内容 设定,主要包括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扶贫资金监管管理情况 -
5 - 和调整指标等
3 个部分、14 个具体计分指标.
(一)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考核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有 效使用情况.指标包括: 1.精准使用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部分)用于直接扶 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 (2)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 搬迁资金部分)用于乡镇贫困村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规 划区域的比例. 2.有效使用情况. (1) 资金使用进度及结转结余情况.包括当年度列入 扶贫科目核算的扶贫资金的支出进度及年度项目资金结转 结余率. (2)贫困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
(3)贫困乡镇农民资产性收入增长情况;
(4)扶贫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带动社会资本情况.
(二)资金监管情况.主要考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指标有: 1. 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公 开和公告公示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备 案情况. 2.监督检查职责履行情况.包括监督检查职责分工落实 -
6 - 情况、日常监管开展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绩效评价工 作开展情况等. 3.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对开展的审计、财政检 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各乡镇、县直部门完 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分别由县扶贫办、财 政局对乡镇、县直部门作出评价并向考评牵头单位反馈评价 结果.
(三)调整指标. 1.增分项. 即机制创新. 开拓性工作获得州级以上表彰, 州级或县委、政府召开推广型专项现场会议予以推广的给予 加分. 2.减分项.各级审计部门、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审计、检 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违规违纪、扶持对象不精准等情况进行 扣分. 第九条 县扶贫办应在每年
2 月底前会同县财政局等部 门,根据本办法要求开展上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 自评工作,于3月底前向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 年度本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自评报告及有关证 明材料,并抄送县财政局、发展局、民宗局及相关县有关部 门.县根据各部门、乡镇上报的自评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组 织全面考评, 并于每年
4 月底前完成考评工作. 必要的时候, -
7 - 组成工作组对相关乡镇、部门进行抽查. 第十条 县根据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考评得分情况,将考 评结果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A 级(≥90 分)、B 级(≥
8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