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16 |
10467 号], 由你单位支付其丧葬补助金
31338 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91300 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169218元, 共计691856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 险费, 发生工伤事故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 人单位不支付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现要求你单 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 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 的, 我中心在按规定先行支付后, 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 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有疑问, 请派员持 《授权委 托书》 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 王潇 联系
电话:13810818169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7年7月4日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京丰人社劳监催字[2017]12号 北京顺达天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
2016 年11 月28 日向你单位送达 了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 决定书》 (京丰人社劳监理字[2016]第11 号) , 你单位 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 支付陈硕
2016 年6月至
10 月10 日工资 18696.70 元, 加付 50%的赔偿金 9348.35 元, 共计 28045.05 元 的行政处理决定, 也未申请行 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四条 的规定, 依法向你单位催告,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 书之日起十日内, 支付陈硕工资 18696.70 元, 加付 50%的赔偿金9348.35元, 共计28045.05元. 收到本催告书后, 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 利.你单位可在本催告书送达生效起三日内, 前来 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经过催告后十日内仍未履行 的, 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公告发 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本行政机关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 三条一号 丰台区劳动监察大队216室 联系人员: 王建勇、 邵广金 联系
电话:
63818001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4日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京密人社劳监责字 〔2017〕 16号 北京汉斯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密云分公司: 为了调查王淑荣、 李中凤在你单位的社会保险 方面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于
2017 年4月14 日向你单 位公告送达了 《调查询问书》 (京密人社劳监询字 〔2017〕
020 号) , 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内派员到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询问, 并请携带指定的材 料.你单位至今没有向本行政机关提交任何材料, 也没有派员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询问. 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 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有第
(一) 项、 第
(二) 项或者第
(三) 项规定的行为的,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 款:
(二)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 料, 隐瞒事实真相, 出具伪证或者隐匿、 毁灭证据的;
的规定, 你单位的行为属于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的行为, 本行政机关责令你单位 改正该行为, 限你单位于收到本 《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 书》 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派员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 查询问, 并请报送 《调查询问书》 (京密人社劳监询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