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6 |
510 号9楼200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
2009 年12 月21 日 复星医药
200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1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 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复星医药
200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2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于
2009 年6月26 日召开的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于2009 年7月13 日召开的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 年10 月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 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事项 尚待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600万股,不低于2,000万股.其中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复星集团 )认购的股票数量区 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至30%之间,且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公司的股票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至 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复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的特 定对象.除复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 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13.27 元/股. 复星医药
200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3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 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复星集团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其认购 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公司的股票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临 时会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 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