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6 |
2013 年12 月20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中信证券已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 《辅导协议》的约定以及辅导工作小组制定的 《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完成了对朗科智能的上市辅导工作,现特向贵局申请对 朗科智能的上市辅导工作进行验收,并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中信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朗科智能上市辅导工作小组, 成员包括姚浩、舒细麟、刘顺明、朱鹏、张景利、孙洋、陈力、王建文、路明等 九人, 由姚浩任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为中信证券正式从业人员, 具备有关法律、 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上述辅导 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二)接受辅导的人员 朗科智能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股 5%以上(含5%)的股东(或其代表) .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接受辅导人员 董事 刘显武(董事长) 、刘显胜、吴晓成、潘声旺、廖序、顾鼐米、詹伟哉 (独立董事) 、詹宜巨(独立董事) 、朱福惠(独立董事) 监事 黄旺辉(监事会主席) 、何淦、黄昕 高级管理人员 刘显武(总经理) 、吴晓成(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潘 声旺(副总经理) 、廖序(副总经理) 、乔治江(副总经理) 持股 5%及以上的 股东或其代表 郑勇、刘显胜(深圳市鼎科投资企业代表) 、顾鼐米(深圳市富海银涛 拾号投资合伙企业代表)
(三)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2013 年12 月17 日,中信证券与朗科智能签订了《辅导协议》 ,明确约定 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辅导内容、接受辅导人员、辅导工作需要达到的效果 等内容.中信证券按照《辅导协议》的约定,委派了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辅 导工作小组承担具体的辅导工作,完成了《辅导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工作,达到 了预期的辅导效果,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四)历次辅导备案情况
2013 年12 月20 日,中信证券向贵局报送了朗科智能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材 料.
2014 年01 月24 日,中信证券向贵局报送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之第一期辅导进展情况报告》 .
二、辅导的主要内容及其效果
(一)辅导内容、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
1、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辅导协议》的约定,本次辅导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 容: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邀请中介机构专 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授课,在辅导期内,辅导授课的主要内容有: 序号 时间 授课内容 授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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