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16 |
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 视为弃权. 第二十一条 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 式或其他书面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后方为有效.
第六章 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真实情况和与会 监事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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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 案的表决意向;
(六) 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说明具体的同意、 反对、 弃权票数) ;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会议记录人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 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 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 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 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 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作为公司档 案应一并予以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在公司经营期间内,任何人不得毁损和涂 改.
第七章 决议公告和决议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手续.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的信息披露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办理. 第三十条 监事会决议由会议召集人负责组织、 监督和检查其执行. 监事会 可以根据决议事项的具体情况,指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某项决议. 第三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决议事项,由监事会指定特定监事作为联系人负 责跟踪了解,并及时向监事会及会议召集人反馈有关执行情况.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 的执行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执行;
若本规则与公司章程矛盾之处,以公司章程为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在本规则中, 以上 、 内 包括本数;
过 ,不含本数.
6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重新修订时,由监事会主席提 出修改意见稿,由监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修订亦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监事会. 浙江鹏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