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6 |
300 万元扶 持.已获得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扶持的,给予差额扶 持. 第十条 研发机构扶持.
(一)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研发机构,分别给予 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级扶持金额 50%、单项不超过
1000 万元 的配套扶持;
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 50%、最长
5 年累计不 超过
400 万元的扶持. ―
7 ―
(二)对区级研发机构,经评审通过的,给予以下扶持: 1. 给予研发机构启动经费
600 万元扶持,可用于开办费、 人员费和科研项目费等用途.对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为高等院 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从通过评审之日第
2 年起连续
4 年 另外每年给予研发机构
600 万元的运营经费扶持, 可用于科研设 备平台建设费用、人员费、科研项目费等用途. 2. 对获得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或获 得深圳市其他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且经评审通过的, 给予深 圳市级扶持金额 50%、每年不超过
1000 万元的配套扶持,最长 扶持
5 年. 3. 按照研发机构建设已投入(扣除上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 资助额)的50%,给予研发机构最长
5 年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的研发投入扶持. 4. 给予研发机构一次性场地装修费 50%的扶持及最长
5 年 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扶持,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
第五章 科技金融支持计划 第十一条 科技金融扶持.
(一)单个企业纳入备案的 科技孵化贷 贷款额度每年不 超过
500 万元, 科技成长贷 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
1000 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同一家企业
1 年内累计纳入备案的贷款不 超过
2 次. 对纳入备案、获得贷款且按时还款的企业,以同期中国人民 ―
8 ― 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为上限, 给予贷款利息的 50%、 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贴息扶持;
给予投融资服务费 50%、 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贴保扶持.
(二) 对近
2 年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 榜单天使投资人前
10 强、 早期投资机构前
30 强天使投资或早期 投资的企业,给予其实际获得现金投资额 2%、不超过
50 万元的 激励.
第六章 创新质量提升计划 第十二条 科技创新奖奖励.
(一)经评审后选出不超过两项,授予区长奖,每名奖励
100 万元.
(二)经评审后选出不超过五项,授予技术发明奖,每项奖 励50 万元.
(三)经评审后选出不超过五项,授予技术进步奖,每项奖 励50 万元.
(四)对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 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予以
200 万元奖励, 二等奖获得者予以
100 万 元奖励,三等奖获得者予以
50 万元奖励.对广东省、深圳市科 学技术奖获得者予以等额配套奖励. 第十三条 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
(一)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1. 对获得扶持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且由国家科技主管部 ―
9 ― 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 或其他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且经评审通 过的,给予国家级扶持金额 50%、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