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6 |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
37 号)和陕西证监局 《印发的通知》 (陕证监发【2012】45 号)相关文件的要求, 公司需明确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事项,并形成相应的文件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为使本次制定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更为科学、合理,能够更 加充分反映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诉求, 现就本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 政策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投资者可将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 等方式反馈至公司:
电话:0917-3561512 传真:0917-3561512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
2012 年7月10 日,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