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6 |
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从金鹰行业优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09 年4月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 证监许可 【 2009】340 号)和2009 年5月14 日《关于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 基金部函[2009]345 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9 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关于实施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有关问题的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 托管人同意,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已于
2015 年8月5日起,正式更名 为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名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 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1月1日,有关财 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12 月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12 月31 日,本 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