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16 |
2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 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3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8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 、 《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171号)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以及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 百股份 或 公司 、 本公司 )《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中 第七条 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 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4、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 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一股本公司 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2.25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242.2568万股的0.9995%.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不超过 273.80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80%,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0.7996%;
预留股票期权68.45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20%,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99%.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将 做相应的调整.
6、 本计划中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授予方案
4 经过董事会审批通过,且激励对象经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公司将在指定网站对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行权价格、行权等详细内 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并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将在本计 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且不得重复授予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授予条件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相同.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90元/股.行权价格不低于下 列价格的最高者: (1)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7.87元;
(2)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7.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