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16 |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 威马股份依法设立 威马股份是由威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公司.2013 年12 月25 日,威马股
5 份取得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71220228803048 的 《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 (详见《法律意见书》
四、
(一)威马股份的设立 )
(二) 威马股份的依法存续 根据《公司章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威马股份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经核查,威马股份已通过自设立以来的历年工商年检. 根据威马股份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威马股份目前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下列情形: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由出现;
2、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综上,本所认为:
1、 威马股份依法设立并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 终止的情形.
2、 威马股份具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一) 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威马股份系由威马有限以
2013 年9月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威马股份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时间超过两年,符合《业 务规则》2.1
(一)的规定.
(二) 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 根据威马股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威马股份的经营范围为:石油
6 开采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与维修;
普通机械加工;
金属表面处理;
抽油泵生产销 售与维修;
螺杆泵、电潜泵、螺杆泵地面驱动装置、电气成套装置,控制装置、 抽油杆、 抽油机、 电加热采油设备、 电机生产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服务的进出口业务;
电气机械、控制柜、脱节器、泄油器、封隔器销售.根据公 司的确认及其提供的有关资料, 公司最近两年实际开展的的主营业务与其注册经 营范围一致.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该等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大信出具的大信审字(2013)第3-00386 号《审计报告》 、公司确认及本 所律师核查,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1-9 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64,633,552.48 元、75,617,224.09 元和 62,855,106.40 元,分别占当年度营 业收入总额的 99.98%、99.98%和100%,威马股份自
2011 年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 重大变化.
2、 根据威马股份提供的有关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威马股份合法有效存续, 不存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