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16 |
控股股东指王欣 法定代表人 指 法定代表人指王欣 股东会 指 天津东乡电影发行有限公司股东会 股东大会 指 天津林川电影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天津林川电影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天津林川电影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天津 OTC 指 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基本制度 (试行) 》 指 《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 转让平台基本制度(试行)》 律所、昊哲律所 指 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协同会所 指 天津协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推荐机构 指 天津金紫誉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林川电影发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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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股份转让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天津林川电影发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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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风险及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公司本身特点,提示投资者关注公 司可能出现的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影视制作发行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近 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的增长,带动了商品、娱乐等精神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使 得影视制作与发行行业高速发展.但是如果宏观经济低迷,居民的收入水平或增 长速度降低,居民用于商品、娱乐等精神消费的支出会减少,将会影响影视娱乐 行业和广告行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和经营.公司一方面看好中国未来 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公司稳步加码主旋律影视作品的制作与发行,搭建可持 续发展的长远精神价值链,同时,大力深化影视及广告营销二者间的紧密协同, 加强自身在广告营销领域的内容优势,以及自有影视制作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最 大化变现.
二、政策和法律风险 影视剧行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意识形态的特殊属性,受到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目前的行业监管体现为许可制度 和内容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剧本梗概需备 案通过,其中部分题材电影剧本还需报送审查,电影完成摄制后由相关电影主管 部门审查,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放映和传播,违反规定的 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 理规定》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实行许可制度,电视剧 作品实行备案公示、内容审查和发行许可制度,未取得发行许可证的不得播出. 此外,影视作品取得许可证后被禁止发行或播映的,企业将面临作品报废和行政 处罚的风险.影视作品审查制度一方面使国家广电总局对全国影视作品能够宏观 调控,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一些影视作品无法投放市场的风险,一旦出现影视作品 天津林川电影发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说明书
6 未获备案、审查未通过的情形,将对相关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因此,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同时,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 良好沟通,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及时调整公司业务内容,通过设置专业岗位、健 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各部门责任、加强业务质量管理,有效防范公司业务所面 临的政策监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