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16 |
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0,950,437.35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095,043.7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3,640,491.97 元,减去
2018 年已 分配利 润22,793,604.00 元,2018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702,281.58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3,702,281.58 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 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 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 划,董事会拟定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116,678,020 股为 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 17,501,703 元;
送红股
0 股(含税);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 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 公司法》、 《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 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 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 《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 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24 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35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 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