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6 |
2018 ) 浙0110民初18483号 郑雄青: 本院受理原告吴松林、 吴亚炬、 吴亚光诉你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居住地址不明, 现依法向你们公 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 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 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二日上 午9时30分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 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1109号 王强: 本院受理原告陆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
2018 ) 浙0110 民初21109号民事判决书、 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限你公 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诉 讼费用负担通知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 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 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212民初6982号 盛兰芳: 本院受理原告汤佩君与被告盛兰芳民间借 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 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告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 书、 诉讼风险提示书、 民事裁定书 (转普) 、 开庭传票 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 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本案定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宁波市鄞 州区人民法院姜山4号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 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212民初15189号 宁波荣辉日化有限公司、 陈红荣、 程丽飞、 陈红君: 本 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 公司与被告宁波荣辉日化有限公司、 陈红荣、 程丽飞、 陈红 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 (
2018 ) 浙0212民初15189号民事判决书、 上诉案 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 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212民初6716号 王晶: 本院受理原告潘伟与被告王晶离婚纠纷一案, 因 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本应诉 ( 举证 ) 通知书、 转换程序通知书、 民事裁定 书、 开庭传票、 执法执纪廉政监督卡、 民事诉讼须知、 外网查 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即 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 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在本院大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 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213民初6836号 余峥、 陈静: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丰林诉你们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 因无法向你们送达,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
2018 ) 浙0213民初68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
一、 被告余峥、 陈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胡 丰林借款本金300 000元并支付2018年3月起至2018年 5月止的利息13 500元, 2018年6月起的利息按本金300 000元以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