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7 |
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 )以 拆分项 目、 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签订承诺 书、 通过节能审查的项 目,由 节能审查机关撤销项 目的节能审 查承诺书、节能审查意见. (十 )未 落实节能审查承诺、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项 目, 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 的,节 能审查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其 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附录:与本基准承诺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序号标准号 标准名称
一、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l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节约 能源法
2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4 中华人 民共和 国电力法
5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建筑法
6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清洁 生产促进法
7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ο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9 广东省节约 能源条例
10 广东省 民用建筑节 能条例 固定 资产投 资项 目节 能审查办法
0 乙 固定资产投 资项 目节能评估和 审查工作指 南13 能源效率标识 管理办法
14 节能监察办法 序号标准号 标准名称
15 重点用 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16 能源计 量 监督 管理 办法
17 江 门市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
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文件
1 节能 中长期专项规划
0 乙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
3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 十三五 规划纲要
4 关于加快推动我 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 意见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 改革委住房城 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的通 知6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 绿色建材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