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17 |
四、请公司全面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存在为中天资产、邓天洲、黄博 等关联方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以及是否存在资金被中天资产、邓天洲、黄博及其 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如存在,应及时披露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计 划. 【回复】
1、经公司自查,发现以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宜担保事项未经公司内部决 策程序、未履行信披义务,如下所示: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万元) 备注
1 长春中天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20,000
2 江苏泓海能源有 限公司 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35,000 担保人系公司之控股 孙公司
3 长春中天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黄博 4,000 资金用于青岛中天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 债务 整改计划:经与大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商,公司对上述大股东 提供的担保,大股东承诺在未来一个月内解除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消除对上市 公司的影响.公司也将加大监控力度,督促大股东按期履约.今后,公司不得再为 大股东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都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今后,
5 公司将严格按照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 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履行操作程序,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杜绝发生新 的违规行为.
2、经公司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资金被中天资产、邓天洲、黄博及 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请公司律师就上述事项逐一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律师就交易所问询事项尚未出具法律意见书.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7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