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7 |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告编号:2018-011
4 因公司营收增长较快, 在日常营运中存在供应商需提前预付部分 货款和部分客户缓付货款的情况. 因此, 随着公司营收的进一步扩大, 公司应积极向银行申请获取更高授信额度,以减少临时性资金压力. 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17 年内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漳州分行申请短期银行借款共 400.00 万元,由公司及公司股东 及其关联方张孙连、蔡秀端、王玉华、蔡明灿;
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短期银行借款共 3,700.00 万元,由公司及公 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姚文明、张孙连、蔡秀端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信用担 保,并签订了担保合同,期限均在一年内.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和 银行审批情况,与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借款合同.公司上述银行借款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根据银行的要求,需要由公司关联方姚文明、张孙连、蔡秀端、 王玉华、蔡明灿等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因此,此项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有助于公司在营收增长的情况 下,仍然能稳定经营.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 达成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 无不良影响. 因此,随着公司营收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向银行申请获取更高授 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关联方为此笔借款提供担保,有 利于公司提高资信. 公告编号:20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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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目录 《漳州市福泰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漳州市福泰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