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7

三、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4 年6月24 日 除息日:2014年6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 年6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4年6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 派发.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 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4页共4页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 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

电话:0571-83802671,83802048 传真:0571-83802049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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