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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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主要符号.3
3 基本要求.4 3.1 房屋的层数与高度.4 3.2 场地、地基和基础.4 3.3 建筑材料及使用要求.5 3.4 结构布置与结构体系.6
4 砖墙承重结构房屋.7 4.1 一般规定.7 4.2 抗震构造措施.7 4.3 施工要求.10
5 砌块承重结构房屋.11 5.1 一般规定.11 5.2 抗震构造措施.11 5.3 施工要求.12
6 石墙承重结构房屋.13 6.1 一般规定.13 6.2 抗震构造措施.13 6.3 施工要求.14
7 木结构房屋.15 7.1 一般规定.15 7.2 抗震构造措施.15 7.3 施工要求.16
1 2
8 生土结构房屋.17 8.1 一般规定.17 8.2 抗震构造措施与施工要求.17 附录A 砂浆配合比
19 附录B 混凝土配合比
20 本基本要求用词说明.21 条文说明.22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指 导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危改房屋(以下简称 农村危改房 )的抗 震能力,有效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制定本基本要求. 1.0.2 农村危改房是指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并得到政府建房补助的农户的主 要居住用房,不包括农户生产、生活辅助用房. 对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的农户主要居住用房,按《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 术导则(试行) 》评定为整体危房(D 级)的,应拆除重建;
评定为局部危险(C 级) 的,应维修加固. 1.0.3 本基本要求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
6、
7、8 度地区重建和新建
一、二层农村危 改房的抗震设计与施工.未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的农户自建住房,可以参照 执行. 对于
9 度设防地区的农村危改房建设,其抗震构造措施应高于本基本要求的标 准. 对于非抗震设防地区农村危改房,为保障总体质量安全,提高抵御其他自然灾 害的能力,应参照本基本要求并按
6 度设防标准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 1.0.4 按本基本要求进行抗震设计的农村危改房,其基本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 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需修理或经简单修理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致严重破坏,围护结 构不发生大面积倒塌. 1.0.5 本基本要求为不同结构形式农村危改房的最低抗震设防标准与技术措施要求. 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建房户在满足本基本要求的同时,鼓励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确定的设防目标与抗震技术措施要求进行设计. 1.0.6 一般情况下,农村危改房抗震设防烈度应按建房地所属县(市)的设防烈度取 用,当建房地距离所属县(市)较远时,也可参照临近县(市)设防烈度取用.
1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抗震设防烈度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2.1.2 地震作用 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 2.1.3 抗震构造措施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要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 各种细部要求. 2.1.4 场地 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工程地质条件.其范围大体相当于自然村或不小 于一平方公里的平面面积. 2.1.5 砖混结构 由砖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体作为主要竖向承重构件、楼(屋)盖采用现浇或预 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房屋结构.砖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水 泥砖及混凝土砖等. 2.1.6 砖木结构 由砖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体作为主要竖向承重构件、楼(屋)盖采用木构件的 房屋结构.竖向承重墙体的类型与构造要求一般同砖混结构房屋. 2.1.7 砌块砌体结构 由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体作为主要竖向承重构件的房屋结 构.当采用砌块墙承重、楼(屋)盖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时,称为 砌 块混合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