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7 |
5 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发生额真实、准确,未收取资金占用费,未 对公司的发展及业绩造成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抽逃出资的情形. (4)关联方资金占用是否违反相应承诺及公司规范情况 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已清理完毕.经 核查企业信用报告、银行流水、对账单等材料,公司在申报审查期间不存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反相应承诺的情形. 公司已于
2016 年8月30 日召开创立大 会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及《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规范和约束.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不规范的关联方资金拆借情 形,但上述关联资金拆借行为没有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且已清理规范完毕, 因此上述资金往来事项不会对公司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且公司在申报审查期间 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符合挂牌条 件.
二、回复《反馈意见》一.2 公司特殊问题之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请公司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是否存在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若存在的,请公司披露被列 入名单、被惩戒的原因及其失信规范情况. 回复: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 、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 管理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 ,
6 并经核查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具的无违规证明、及 公司董监高无刑事违法犯罪证明,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未发现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