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7 |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实施了部分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24,951,730股股份不再予以权益分派, 其余2,161,927,948股股份按照2018年度 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34624元(含税)进行分配.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186,879,67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共分 配现金656,063,903.40元. 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利,若公司股本 分配基数发生变化(总股本减去公司已回购股份),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4,951,730股股份不予分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18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可予 分配股份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6,879,678股为基数,扣 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24,951,730股,对公司现有可予分配股份 2,161,927,948股的股东每10股派3.03462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2.731162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6925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303462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除权(息)参考价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分配比例=本次实际分 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即0.303462元/股. 同时,在保证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参考价价格=除权除息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0.30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