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17 |
三、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答辩委员会由 3-5 名相关学科方向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 专家(校内专家应为硕导)组成,专业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中一般应至少有
1 名校 外专家(具高级职称) .
2、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担任.申请人指导教师及 该教师所在科研团队成员一般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同组答辩会中答辩委员原 则上不交叉答辩.
四、答辩名单公示与答辩相关要求
1、答辩委员会名单、 答辩人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须至少提前
3 天进行公示. 未经公示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答辩.
2、答辩时学生指导教师应回避.
五、答辩成绩评定与答辩委员会决议
1、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参照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答辩委员中若出现评定成绩为"不及格"的,或成绩评定存在较大争议或评定等 级跨度大的, 或综合评定成绩拟定为 "及格" 的, 该答辩委员会应及时充分讨论, 以审核评定论文答辩最终成绩.
2、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 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答辩委员 会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六、学位评定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评审;
严格审查盲审或校 内评议为"中等"及以下、答辩成绩为"中等"及以下的学位论文.
七、关于论文评审及论文抽查问题的相关处理办法
1、国务院、省学位论文抽检最终结果为"不合格" ,该指导教师停招硕士研 究生两年.
2、论文盲审结果为"较差" 、或"不同意申请答辩" ,或答辩综合成绩为"不 及格" ,该指导教师停招硕士研究生一年.
3、论文盲审结果为"一般"且答辩综合成绩为"及格" ,其结果得到院学位 评定分委员会核定,该指导教师下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减少 50%.
4、论文盲审结果为"中等" ,且当年所指导 50%及以上学生答辩综合成绩为 "中等" ,对指导教师作出相应改进整改要求;
若连续两年出现上述情况,则该 指导教师下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减少 50%.
5、校学位委员会评定未通过的或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定未通过的,按照论文 盲审为"较差"处理.
6、国务院、省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为"不及格" ,但答辩综合成绩为"良"及 以上时,将问责该学生答辩委员会主任;
若无特殊原因,下一年该专家不得担任 答辩委员会主席.
八、其他按照江南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执行.
九、本办法自
2014 年10 月1日起执行,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4 年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