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18 |
1 执行. 表1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排污单 位级别 监测 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备注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重点排污单位 废水 总排 放口 流量、pH 值、化学 需氧量、氨氮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适用于所有的农副食品加工排 污单位 总磷 月 (自动监测 a ) 月(自动监测 a ) 总氮 月(日b)月(日b)色度、悬浮物、五 日生化需氧量 月 季度 总氰化物 月 季度 适用于以木薯为原料的淀粉及 淀粉制品制造排污单位 动植物油 月 季度 适用于植物油加工、屠宰及肉 制品加工、饲料加工、蔬菜加 工、水产品加工、豆制品加工 等生产过程涉及动植物油排放 的排污单位 大肠菌群数 月 季度 适用于屠宰及肉类加工排污单 位 粪大肠菌群数 月 季度 适用于甜菜制糖、蛋品加工等 生产过程涉及粪大肠菌排放的 排污单位 总余氯 季度 ― 适用于生产过程或废水处理过 程中使用含氯物质并直排环境 水体的排污单位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季度 ― 适用于生产过程使用阴离子表 面活性剂的排污单位 生活 污水 排放 口 流量、pH 值、化学 需氧量、氨氮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适用于所有的农副食品加工排 污单位 总磷 月 (自动监测 a ) 月(自动监测 a ) 总氮 月(日b)月(日b)悬浮物、五日生化 需氧量、动植物油 月 季度 HJ-201 ―
64 ― 排污单 位级别 监测 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备注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非重点排污单位废水 总排 放口 流量、pH 值、化学 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悬浮物、 色度、五日生化需 氧量 季度 半年 适用于所有的农副食品加工排 污单位 总氰化物、动植物 油、大肠菌群数、 粪大肠菌群数 季度 半年 根据行业类型及原料工艺确定 监测指标,同重点排污单位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 半年 ― 生活 污水 排放 口 流量、pH 值、化学 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悬浮物、 五日生化需氧量、 动植物油 季度 半年 适用于所有的农副食品加工排 污单位 注1:表中所列指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须采取自动监测. 注2:监测结果有超标记录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a 水环境质量中总磷实施总量控制区域,总磷须采取自动监测. b 水环境质量中总氮实施总量控制区域, 总氮目前最低监测频次按日执行, 待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发布后, 须采取自动监测. 5.2 废气排放监测 5.2.1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与频次 5.2.1.1 监测点位 各工序废气通过排气筒等方式排放至外环境的,须在排气筒或排气筒前的废气排放通道 设置监测点位. 5.2.1.2 监测指标与监测频次 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
2 执行.对于多个污染源或生产设备共用一 个排气筒的,监测点位可布设在共用排气筒上,监测指标应涵盖所对应的污染源或生产设备 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按照严格的执行. 表2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备注 颗粒粕系统干燥器排气筒或废气处理 设施排放口 颗粒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 周 适用于以甜菜为原料加工制糖的排 污单位 造粒机排气筒或废气处理 设施排放口 颗粒物 季度 原辅料储运、 破 (粉) 碎、 脱皮 (壳) 、 烘干、筛分、包装等工序车间排气 筒或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颗粒物 季度 适用于谷物磨制、 淀粉、 豆制品加工、 植物油加工、饲料加工、制糖等涉及 颗粒物排放的排污单位 HJ-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