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8 |
2008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9、公司的子公司吉林市高科特种炭素材料有限公司于
2008 年1月1日同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产品购销协议》 . -
8 - 吉林市高科特种炭素材料有限公司向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销售产品.预计年交易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 结算.协议有效期止
2008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 价格.
10、公司于
2007 年1月1日同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了《维修服务协议》 .负责本公司的机械设备、炭素工业炉窑、土 建等设备、厂房的大修、中修、技改和新建项目,公司向其提供原材 料.预计年交易额 4,700 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五年.定价原则: 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11、公司于
2007 年1月1日同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了《能源及原材料购销协议》 .公司向其供应水、电、汽、原材料等. 预计年交易额
200 万元,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三年. 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需经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同中钢炉料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 .
2、公司同中钢集团四川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协 议》 .
3、 公司同中钢集团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产品购销协议》 .
4、公司同中钢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 .
5、公司同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协 议》 . -
9 -
6、 公司的子公司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同中钢德国公司签署了 《产 品购销协议》 .
7、公司的分公司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于 同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协议》 .
8、公司的子公司吉林市松江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同中钢集团四川 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协议》 .
9、公司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