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18 |
电话:8368920;
区治违办,
电话:8362113). 特此通告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17 年4月28 日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 期-5-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省道
362 线高要市蚬岗 金渡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通告 高府〔2017〕17 号 省道
362 线高要市蚬岗金渡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 同意,并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转用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及其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通 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粤国土资(建)字〔2017〕36 号
三、批准时间:2017 年1月22 日
四、批准用途:公路用地
五、批准土地权属、位置、地类和面积: 被征土地位于金渡镇地段,合计土地面积 13.5381 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其中涉及征收高要区金渡镇大坑村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十
一、十
二、十
三、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 期-6-十五经济合作社、大坑经济联合社,黄坑村第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十
一、十二经济合作社,黄坑经济联合社,水边经济联合社,铁岗村第
一、
二、
三、四经济合作社,腰岗村第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十
一、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七、十
八、十
九、二
十、二十
一、二十
二、二十
三、 二十
四、 二十
五、 二十七经济合作社, 腰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面积 13.5381 公顷.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高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双金公 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高府函〔2013〕36 号)执行.
(二)安置途径:
1、集体留用地安置按照《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 (粤 府办〔2009〕41 号)和《高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双金公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 置方案的批复》(高府函〔2013〕36 号)执行,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 15%,留用 地面积 2.0307 公顷.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 期-7-
2、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粤府办 〔2010〕41 号)和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 执行.
七、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合 法证明材料, 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到金渡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 以金渡镇人民政府和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高要分局认 定结果为准. 已经办理征地补偿征地登记手续的不再重复登记. 凡现场调查后, 抢建、 抢种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17 年5月5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 期-8-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高要区
2017 年度 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告 高府〔2017〕25 号 肇庆市高要区
2017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并经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肇庆市高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