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7-27
? ? 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 年8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的通知 ? 闽建科[2015]33 号?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规划局、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各图审机构:? 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省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福建 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要点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扩建民用绿色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不含保障性住房)的施工图审查.

绿色保障性住房,鼓励按本要点中的 居住建筑条款审查,也可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 条款审查.?

二、执行时间?

(一)按《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建 设的项目(即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2 万m2 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

10 万m2 以上的住宅小区) ,均应按本要点进行施工图审查;

?

(二)对上述三类项目在

2014 年1月1日前立项、但在

2015 年10 月1日以后报审的, 从2015 年10 月1日起应按本要点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 查;

?

(三)鼓励其它项目按本要点要求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提高品 质;

各地对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有所扩大的,从其地方管理规定.?

三、专项设计报审? 绿色建筑涉及景观、雨水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室内装修、声学等 专项设计时,宜与建筑上部施工图同时报审;

对因客观原因未能同步报审 ? ? 的,建设单位应向审查机构出具专项设计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承诺书及 设计委托合同.审查机构在先行核对建筑设计说明要求后,在审查报告书 中对应补充的内容进行说明,出具 绿色建筑初审意见书 .建设单位应在 三个月内向审查机构补充报送各专项设计施工图,逾期未补送相关设计文 件的,审查机构应及时上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 本要点文本可从省厅网站下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函 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地址: 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 邮编: 350001)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 年8月12 日??1前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制度, 编制组依据《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14 和住建部《绿色建筑施工图 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在总结绿色建筑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要点. 本要点按照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分类说明《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中各条文的审查要点和审查材料,并在附录 A 中列表说明. 本要点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负责管理, 由福建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 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邮编 350001)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

188 号,邮编 350001)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要点编制组织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要点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要点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本要点主要起草人:梁章旋 林卫东 黄文忠 肖剑仁 卢文英 卓伟陈黄平 任黄晓冬 胡达明 张志昆 洪声杨 施锦华 王文奎 杨大东 林梅英 ? ? ? ? ? ?

2 目? 录? ? 1? 总? 则.3 2? 建筑专业.5 2.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

4 章)5 2.2? ?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5 章)16 2.3?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6 章)19 2.4?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7 章)20 2.5?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

8 章)24 2.6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 章)30 3? 结构专业.34 3.1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7 章)34 3.2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 章)38 4? 给排水专业.40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

4 章)40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5 章)41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6 章)43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7 章)51 4.5?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

8 章)51 4.6? ?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 章)52 5? 暖通专业.54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

4 章)54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5 章)54 5.4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

8 章)62 5.5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 章)64 6? 电气专业.66 6.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

4 章)66 6.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5 章)66 6.3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

8 章)70 6.4 运营管理(评价标准第

10 章)72 6.5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 章)73 附件 A? 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报审表

74 附录 B? 水资源利用方案提纲.119 附录 C?工程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121 ? ? ?

3 1 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规范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件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确保设计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要点. 本要点分总则、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六个部分,按专业归纳相应内容, 说明《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各条文的审查要点和审查材料. 1.0.2 本要点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扩建民用绿色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不含保障 性住房)的施工图审查.建筑面积小于

300 平方米的新建项目和建筑面积小于

1000 平 方米的扩建改建项目,可不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1.0.3 绿色保障性住房,有条件的可按本要点中的居住建筑条款审查,也可按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 (试行)条款审查.出让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房统 一按居住建筑进行审查. 1.0.4 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地上、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 面为准,分期建设项目各期均应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1.0.5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审时,设计单位应提交绿色建筑设计报审表(详见本要点 附录 A) .对按《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设计的绿色保障性住房,其报审表按福建省 绿色保障性施工图审查报审表(详闽建科[2014]36 号)执行. 1.0.6 审查机构负责对设计单位报审表中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措施是否在设计文件中落 实进行审查,并对设计单位报审表中自评得分情况进行核实. 1.0.7 本要点中所有控制项要求应全部满足,评分项应满足评价标准中一星级目标要 求.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条文,相关专业应共同审查后判定. 1.0.8 本要点中的 建议最低分 为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目标的得分及措施性建议,如 果不能满足一星级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适宜的得分项. 1.0.9 对多功能的综合单体建筑,应按照本审查要点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 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1.0.10 绿色建筑涉及景观设计(含种植设计、水体景观、绿化灌溉等) 、雨水利用、可 再生能源利用、室内装修设计、声学设计专项报告等专项设计时,宜与建筑上部施工图 ? ?

4 同时申报;

对因客观原因未能同步申报的,建设单位应向审查机构出具专项设计达到绿 色建筑标准要求承诺书及设计委托合同.审查机构在先行核对建筑设计说明要求后,在 审查报告书中对应补充的内容进行说明,出具 绿色建筑初审意见书 .建设单位应在 三个月内向审查机构补充报送各专项设计施工图.逾期未补送相关设计文件的,审查机 构应及时报告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 景观设计图应与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相符. 1.0.11 建设单位对委托编制的环境评估报告书(表)和相关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设计单位对报审表、施工图设计文件、模拟报告计算书等计算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1.0.12 涉及取消、更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的设计变更,属重大设计变更. 1.0.13 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除应满足本要点要求以外,还应满足国家和福建省有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

5 2 建筑专业 2.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

4 章) (1) 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控制要求.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 【审查要点】 (1)依据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地)、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地)、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在建筑 设计说明中对场地区位、原主要用途、原地形进行简要介绍,写明规划用地的性质;

(2)对涉及各类保护区及文物古迹保护要求的项目,应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下简称环评 报告)及规划要求,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各类保护区、 文物古迹保护等),明确保护措施. 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 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等相关设计图纸、土壤氡检测报告 【审查要点】 (1)依据项目立项报告、环评报告、地勘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内自 然条件,以及场地是否存在洪涝、滑坡、泥石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等潜在威胁和电磁 辐射、土壤氡含量超标等危害;

(2)如果场地内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在建筑设计说明和相关设计图纸中明确满足场地安全要求的避 让、防止、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有关措施;

(3)选址范围内土壤氡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的规定. 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污染源.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等相关设计图纸 【审查要点】 (1)依据环评报告,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范围内存在的污染源,以及项目在设计过程中是否 出现新的污染源.污染源主要指:易产生噪声的学校和运动场地,易产生烟、气、尘、声的饮食店、 ? ?

6 修理铺、锅炉房和垃圾转运站等;

(2)依据环评报告中推荐的隔离污染源的方法,在设计文件中体现相应的隔离方法及防护措施. 注:本条需结合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审查. 4.1.4 建筑规划布局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经审批的建筑总平面图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审查要点】 (1)依据经审批的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建筑自身日照要求,以及对周边建筑 日照影响情况.做到本项目内所有建筑都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2)条文中的 不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是指: 1)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及场地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

2)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周边建筑及场地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 相关日照标准的要求;

周边建筑及场地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 水平. (2)评分项? Ⅰ土地利用 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 的评分规则;

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 表4.2.1-1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 A(m2 )

3 层及以下 4~6 层7~12 层13~18 层19 层及以上 得分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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