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18 |
6 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权利;
如果甲方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存在实质方面不属实, 乙 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如遇甲方机构调整, 区政府指定的本项目主管部门依法承接本合 同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 社会资本方 1.2.1 本项目采用 BOT 方式运作,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具 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系按照中国法律依法设 立及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资本方将根据中国法 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在寒亭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按照本合 同约定的条件实施本项目. 1.2.2 甲方依法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并于 【2017】 年【12】 月【20】 日组织了资格预审评审.【2017】年【12】月【21】日发布了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
【2018】年【01】月【09】日组 织了磋商会议;
乙方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了响应文 件;
甲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评审小 组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最终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成交社会资本 方. 1.2.3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 乙方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 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主 体资格和融资条件;
乙方已经依法取得了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内部、 外部 的授权和许可.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生效判决 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与其公司章程相冲突,也不会引致其
7 他任何利益冲突;
乙方已经为本合同的履行准备了足够的资金、配备了相应技术、 管理人员和先进的设备,将从财务、设备、技术力量等一切可能与本 合同的履行有关的方面确保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
如果乙方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存在实质方面不属实, 甲 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2.4 乙方已确认: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已为自身的利益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及检 查,充分知悉了项目的现状和风险;
甲方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向乙方 提供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承 诺和保证, 乙方只是参考但并未依赖由甲方或其他任何部门作出或提 供的任何材料、信息或数据. 1.3 项目公司 乙方将根据中国法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与政府方出资代 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的组建工作主要由乙方负 责.项目公司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具体实施本项目.项目公司 成立后,全面承继本合同中关于乙方及项目公司的权利义务,乙方自 愿与项目公司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1.3.1 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 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本项目 总投资估算约
81245 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要求,并结合项目 的实际特点,本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5%,即不得低于
20311 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占股 90%,且不得低于
18280 万元.经过竞争性磋商,乙方最后承诺的资本金出资为
18280 8 万元,同时政府方出资代表按 1:9 的出资比例出资
2031 万元,同股 同权.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最终确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