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8 |
1 -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9 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 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 各区市 (功 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处, 中央、省驻青各单位人事(政工)处,北部战区海军干部处: 为表彰奖励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 人才和技能人才,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实施 青岛英才
211 计划 ,加快推进 百万人才集聚 行动 的意见》 (青办发〔2012〕19 号) 、 《关于青岛市享受政府 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人社发〔2012〕82 号) 和《关于青岛市特聘专家表彰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人社发 〔2012〕83 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
2019 年享受市政 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
2 -
(一)选拔范围 1.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下简称 市政府特贴专 家 )的选拔范围是具有中国国籍的我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各类 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青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行政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或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和党、政、军、群机关 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市管领 导干部,不在本次推荐选拔范围之内. 为进一步落实 《关于整合优化省市人才工程建立规范科学支 持管理体系的实施办法》(鲁人组发〔2018〕33 号)精神,已 获得国家、 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称号、 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在 本文件下发时正在管理期内的青岛拔尖人才(含参加
2018 年拔 尖人才推荐选拔进入考察公示范围的人员)等人员,不在选拔范 围. 2.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 特聘专家 )的选拔对 象是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青单位) 柔性引进(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青岛市)的,以兼职聘用、合作 开发、 人才培养等形式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力的国内外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拔名额
2019 年度全市拟选拔表彰市政府特贴专家
40 名,包括高级 专业技术人才
34 名(包括驻青部队专业技术人才
1 名)和高技 能人才
6 名.全市拟选拔表彰特聘专家
10 名,包括国内、国外 专家各
5 名.本次推荐选拔在保证人才水平和业绩贡献的前提 下,重点支持青年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申报. -
3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推荐的 市政府特贴专家候选人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
3 名、 高技能人才不 超过
2 名,推荐的特聘专家候选人国内专家不超过
2 名;
各区市 (功能区) 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特聘专家候选人外国专家不超过
2 名;
中央、省驻青单位和市直部门(单位)推荐的市政府特贴 专家候选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各不超过
1 名,特聘 专家候选人国内、国外专家各不超过
1 名.驻青部队推荐并自主 评选出
1 名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统一以市政府名义公布名单. 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同一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