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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6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5 年10 月2目录
一、释义.
3
二、声明.4
三、基本假设.5
四、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一)激励对象及分配.6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
(三)股票来源.7
(四)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7
(五)授予价格.9
(六)本激励计划的考核.9
(七)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11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2
(一)对本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12
(二)对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12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13
(四)对本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13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14
(六)本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核查意见
14
(七)对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14
(八)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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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15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16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7
(一)备查文件.17
(二)咨询方式.17
3
一、释义 1. 华鲁恒升、本公司、公司: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以华鲁恒升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经营和管理骨干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3. 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华鲁恒升股 票. 4. 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以及经营和管理骨干人员. 5. 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6. 授予价格:华鲁恒升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的期限. 8. 解锁日: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锁 定之日. 9. 解锁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股权解锁所必需满足的条 件. 10.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2.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13. 《公司章程》:《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4.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6. 元: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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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华鲁恒升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 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 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 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 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计划对华鲁恒升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 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华鲁恒升的任何投资建 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 顾问均不承担责任.